特殊學校女教師用消毒火酒噴向智障學童臉部,早前被判監十個月,她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沒犯錯,駁回上訴。 48歲被告梁佩琪去年年底被裁定十一項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名成立,今年一月被判即時監禁十個月,到三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駁回她上訴後即時收監,繼續服刑。 控罪指她在2013年九月至2014年七月,在元朗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任教期間,向七名六至七歲的智障學童臉部及頭部噴消毒火酒,過程被拍下。案發後她已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