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否認刑事恐嚇等4控罪 准以一萬保釋

發佈日期: 2016-07-22 12:33
港澳
馮敬恩否認刑事恐嚇等4控罪 准以一萬保釋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控刑事毀壞等四項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馮敬恩否認全部控罪。

馮敬恩被控四項控罪,包括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

控方在庭上透露將有錄影片段呈堂,並傳召四名證人。消息指,當中包括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大學保安員等。

裁判官質疑控方提出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交替控罪是否恰當,因為當時秩序已被破壞,建議控方檢視《公安條例》,研究有否更合適的控罪。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一日作審前覆核。馮敬恩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任何控方證人。

案情指今年一月二十六日,李國章首次港大校委會主席身份在沙宣道大樓主持會議,時任港大校務會委員馮敬恩在大樓正門外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高呼「唔好俾李國章走」及「隊冧佢」,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又與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大樓。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