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塘「大本型」商場年初的櫃員機失竊案,早前承認盜竊罪的解款員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6個月。 控罪指31歲被告文冠新1月22日在「大本型」商場,偷取滙豐銀行櫃員機兩個錢箱,合共168萬8千元。被告承認案發前一星期知道開啟櫃員機的密碼,到案發當日請假犯案。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屬典型的違反誠信罪行,被告受僱於護衛公司,卻利用公司的信任,有計劃地向客戶盜竊。被告有沉重財政負擔並非求情理由。法官指,考慮被告認罪及大部分失款已尋回,判囚2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