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司法互助協議遞解疑犯 台律師:可成先例

發佈日期: 2016-04-11 23:06
港澳
無司法互助協議遞解疑犯 台律師:可成先例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香港同台灣沒有引渡協議,今次遞解的安排係點?據了解,幾個疑犯因為在台灣無犯事,當地執法人員一直無話用手扣鎖住他們,而今晚回港的香港的女子,因為她都表現出很願意回來投案,回港過程都好順利。

消息指,明日另外三人回香港時,可能擔心過程中會有人反抗,屆時可能另有安排。而有台灣的法律界人士稱,今次當地執法部門以犯罪以外的理由,註銷四個涉案人士的出入境許可,遞解他們出境,做法好罕見,可能會成為先例,作為兩地執法部門在機制以外的一個處理渠道。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前總華探長呂樂提前退休後移居外地,並曾在台灣住了三十多年,廉政公署1974年成立後通緝呂樂,但始終無法將他引渡回港,呂樂六年前在加拿大病逝。

台灣與香港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不能要求對方的執法人員協助調查或拘捕通緝人士,過往有港人涉嫌犯事後潛逃台灣,有當地律師指,台灣當局今次做法罕見,可以成為先例,在機制之外採用行政方法配合。

台灣律師莊秀銘說:「就說你是不受歡迎的人物,我們拒絕你入境,甚至我要請求你離開,我註銷你的入境簽注,那個就比較不是那種司法互助的機制理念。香港更不可能用文件來請求台灣給它一個協助。大家用電話聯繫一下,互相幫忙,沒有紀錄。」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相信,這宗個案對其他被通緝人士有阻嚇作用:「可能台方亦不想這些疑犯留在境內。回歸前我們的執法部門和台方一直有來往,間接有合作的,在互惠互利的情況下,沒法律協議亦可合作。相信一定有阻嚇作用,等有些逃犯不要以為到了某地區就會逃出法網。」

她相信其他沒有與特區政府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日後都可參考這個做法。

除了台灣,香港和澳門之間亦無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兩地政府早前已經開始就討論刑事司法互助展開研究,包括安排上的技術細節,兩地專家小組亦會再開會草擬文本,建立移交逃犯等機制。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