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指港大作為公營機構,申請禁制令禁止校務委員會錄音流出做法罕有。 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說︰「作為一個公營機構,我想於涉及公眾利益時,而去申請禁制令,禁止資訊傳播是比較罕有做法,任何決定最後要由法院作出判決,判決時會考慮大學的理據。另一方面,考慮公眾利益,包括討論資訊內容,包括是否已廣泛傳播了,當中所涉及的公眾利益,法院需考慮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