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涉襲警阻差辦公判無罪 官質疑警證供

發佈日期: 2015-10-0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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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涉襲警阻差辦公判無罪 官質疑警證供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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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光復元朗」,反水貨行動演變成衝突,兩名分別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的人士,於屯門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首被告是一名16歲女學生,她被指於示威期間多次用腳踢一名警員,次被告18歲的建築工人鄺健成,則被指阻礙警方拘捕首被告。

裁判官指,聲稱遇襲的警員在盤問下多次迴避問題,證供與事實不符,他供稱當日見到一隻穿粉紅色球鞋的腳踢向他,後來又改說看不到球鞋,只看到首被告「縮腳」,認為他的證供不可信。裁判官又指,現場情況混亂,警員在拘捕次被告前不可能事先發出警告,又對警員是否在執行正當職務存疑,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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