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違保密制度 校委會守則沒列相關懲處

發佈日期: 2015-09-3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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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違保密制度 校委會守則沒列相關懲處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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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將開會討論是否對馮敬恩作出懲處。

港大學生會會長校委會馮敬恩表示︰「今日違反以往慣例,未有尊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為了確保師生及校友的知情權,我作為本科生的代表,我不得不這樣做。」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譴責以學生會會長身份,作為校委會委員的馮敬恩披露會議內容。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表示︰「我認為這違背會議保密制度,使到在議會中討論,無法清晰各抒己見,保密一個理由,第二,要保障推選人的私隱,第三,香港大學有人事政策,我們要這樣做。」

至於會否懲處或如何懲處,梁智鴻指要由委員會開會討論。

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發言人彭泓基,批評披露內容行為是出爾反爾︰「參與了這個委員會,無論你同意與否,你都是當中的一部分,你今次會這樣做,在別的事件也會這樣做,是會影響你一生人的信譽。」

港大校務委員會的《指引及行為守則》指會議內的討論,不論內容性質為何,都是嚴格的機密。《守則》又指,除非得校委會或主席批准,委員不得披露任何校委會內的資料。但就沒有列明違反保密制度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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