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身兼校委會成員、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指,有其他校委會成員認為,陳文敏沒有法律博士學位不適合擔任副校長,陳文敏認為有關理據並不充分。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認為:「在世界上有很多著名學府,他們在法律方面都沒有博士學位,我想不同學科有不同要求,可能他對法律方面要求不太清楚。他們考慮的所謂原因,在推薦委員會都充分考慮過,校委會的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不是說,推薦委員會做不好自己工作,不適合的人也拿上來(校委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