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否決副校人選 馮敬恩洩密或遭懲處

發佈日期: 2015-09-30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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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否決副校人選 馮敬恩洩密或遭懲處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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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否決物色委員會推薦學術及人事資源副校長的人選。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說,決定經校委會理性討論,校長馬斐森說感到失望。

經過個多小時的會議,校委會主席梁智鴻作出宣布:「經過詳盡討論、理性的討論,委員會不接受物色委員會關於副校長的人選,這是基於香港大學長遠和最大的利益為依歸。」他說基於校委會保密及人選私隱理由,不公布討論及人選的資料。

擔任物色委員會主席的校長馬斐森形容會上討論激烈,校務委員對何謂港大最佳利益有不同看法,但他服從校委會的決定,會盡快成立新的物色委員會物色副校長人選:「我不會說是否同意,我只會說校委會的所有決定都應該基於大學的最佳利益,可能人們對此有不同定義,而明顯地校委會委員有不同看法,如何界定大學的利益,這是決定的一部分。」

校委會成員之一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之後開記者會,違反保密慣例,披露委員會投暗票表決,以十二比八否決物色委員會推薦,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擔任副校長。馮敬恩指,委員李國章和陳坤耀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不適合擔任副校長。醫學院教授盧寵茂批評陳文敏的研究成果,連助理教授都不如。馮敬恩說:「紀文鳳、梁高美懿以及洪丕正,因為陳文敏在未有任命之前就公開自己是唯一的候選人,所以認為陳文敏的操守及誠信是有問題。校委會今日違反以往慣例,未有尊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為了確保師生及校友的知情權,我作為本科生的代表,我不得不這樣做,如果舉動被視為違反保密慣例,我願意接受批評及感到抱歉。」

陳文敏發聲明回應,不評論校委會的決定,他指任命被否決,不是他個人得失的問題,而是關乎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核心價值,又指今次不是勝負之爭,而是對價值和信念,堅持和承擔的挑戰,事件顯示,未來維護學術自由和大學自主,仍需努力。

而對於馮敬恩披露校委會的會議內容,校委會深夜發聲明,指馮敬恩的做法徹底無視校委會的保密守則令人遺憾,有關行為亦有礙委員在會議上自由討論和交流意見,校委會會考慮可能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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