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上訴得直改判社會服務令

發佈日期: 2015-09-1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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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震遠上訴得直改判社會服務令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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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早前因欠薪被判入獄六個星期,他上訴至高等法院得直,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獲准保釋上訴的張震遠下午到達高等法院,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陳詞指,張震遠坦白認罪,已顯示他悔意真誠,指原審裁判官犯原則性錯誤,應改判社會服務令。

已被頒令破產的張震遠,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罪名,指他擔任商交所主席時,拖欠一名員工約二十萬薪金,及沒有依照勞資審裁處的判令,拖欠近三十四萬元欠薪及罰款等,被判監六個星期,他不滿判刑過重,即時提出上訴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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