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潮炳騙房津判緩刑 官指嚴重不宜判社服

發佈日期: 2015-09-0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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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潮炳騙房津判緩刑  官指嚴重不宜判社服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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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流服務署總監梁潮炳詐騙政府房屋津貼,被判處監禁八個月,緩刑兩年。

梁潮炳聽取判刑後離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表示,雖然梁潮炳已歸還涉案款項連利息合共逾七百萬元給政府,但由於涉及金額大,性質嚴重,加上當時被告提交虛假文件掩飾自己錯誤,背棄政府信任,認為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去年升職面試時主動向上司承認事件,現已深感後悔,而為歸還款項已出售住宅單位,亦不能再支持兒子繼續到美國讀書,希望法庭輕判。法官判刑時指,一般同類案件案情複雜,考慮到被告認罪為法庭減省處理時間,以及考慮其他因素後,決定判處被告八個月監禁,緩刑兩年。

案情指梁潮炳及妻子羅碧嫻94年4月前已搬離觀塘麗港城一個單位,但涉嫌提交虛假租單,在「居所資助計劃」下欺詐政府十多萬元津貼,他之後購買元朗加州花園再欺詐庫務署批出420萬元首期貸款及津貼。梁潮炳早前承認控罪,羅碧嫻就獲控方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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