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0DSC員工求助勞工處 供應商上門追討

發佈日期: 2015-08-03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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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0DSC員工求助勞工處 供應商上門追討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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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連鎖店「DSC德爾斯」全線結業,工會估計約四百名員工受影響。有員工指,被拖欠遣散費及上月的薪金。勞工處表示已聯絡僱主了解情況,現時接獲二百多名受影響員工提出向僱主追討欠薪及解僱補償,勞工處為他們登記。除了員工之外,亦有不少光顧的的市民受影響。

「DSC德爾斯」旺角分店張貼「結束及遣散員工」通告, 對員工致歉,指由於經營困難,集團財政出現重大問題,即日結束營業。

顧客何女士到門市,指付了訂金買餐檯及沙發,但未收到貨:「明顯是騙人,他說只是電器部結業,家具部不會的,我說我沒有保障,他說你放心,還說一定不會(結業)。」

有內地的電視供應商到德爾斯觀塘總部追討四百多萬元欠款。電視供應商劉先生說:「我感覺DSC是欺騙人,月初的時候騙我們的貨過來,實際上他明明知道,他財務運轉不過來。」

員工就到勞工處求助,DSC德爾斯員工蘇小姐表示:「(公司指)七月份的糧很遺憾未能支付,想盡快追討欠薪及代通知金。」

日前已被拍賣行接管的德爾斯香港仔分店就繼續營業,店外貼出拍賣行的通告,指已獲法庭批准,拍賣店內電器與家具。有職員指只會營業數天,貨品會以「拍賣價」再減價出售,但不會送貨,部份貨品減幅很大。

市民吳先生說:「看它快要倒閉,便來看看有否平價貨購買。大件貨品就不會(買),它送貨都信不過,預期付款後,沒有貨送到,所以細件貨品就自行搬走,價錢合適便自己搬走。」

消委會指收到兩百多宗查詢及42宗投訴,大部分是已付款但未能收貨,呼籲德爾斯向已訂貨顧客提供有關產品。

如果顧客已付款但未取貨,有沒有機會可以追回金錢?

消委會說要視乎付款方式,以不少人會用的信用卡付款為例,如果已全數付款,消費者可以以未能收到貨品為理由,向發卡機構或銀行提出「退款申請」,經審批後有機會獲發還款項。但如果是現金或信用卡分期,便可能較難追討。有律師解釋,因為分期付款是銀行預先代顧客向公司付款,顧客仍要向銀行攤還款項,消費者應聯絡公司清盤人追討。但公司要先清付律師費和員工的酬金等,之後才到「無抵押債權人」,所以能成功追討機會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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