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反水客漢襲警罪成 即時收監4個月

發佈日期: 2015-07-29 11:30
港澳
元朗反水客漢襲警罪成  即時收監4個月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一名男子三月在「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踢向警員,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襲警罪成,即時監禁4個月。 

54歲被告阮金正報稱無業,他被控一項襲警罪。案情指,被告於今年3月1日於元朗福康街,從後踢向一名軍裝警員的小腿。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還押了14日,深感懊悔,加上他患有頸椎病;又提到被告30年前曾經犯事,之後一直循規蹈矩。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指警務人員有必要維持遊行秩序,有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向社會發出不可以襲擊執行職務人員的訊息,又指看不到有減刑或暫緩刑期因素,所以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