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一間幼稚園校長涉嫌收受家長利益。校長和家長兩人都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中首被告是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被控收取次被告、即是一名家長,送贈的名牌圍巾及外套,總值逾六千元,換取優待其兒子。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朱仲強裁決表示,二人證供自相矛盾,均不合理,但並無直接或足夠證據推論兩人送禮和收受禮物是有貪污目的,裁定二人全部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