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指基本法附件一條文過時 倡修改

發佈日期: 2015-01-3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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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指基本法附件一條文過時 倡修改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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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現時基本法附件一,即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附件,2007年後特首產生辦法如果要改變就要經過五部曲,條文已過時,建議可通過修改附件一,表明2017年普選不會是終極方案。

陳弘毅表示:「寫明的實質意義很大,若不寫明,有些人可能認為2017年實行了特首普選已達到了《基本法》四十五條,特首普選最終目標,所以以後不能改,有些泛民說法,『袋住先』等於『袋一世』,就是基於這理解,如果基本法最後一條將來作出修訂,表明2017年以後,2022年以至以後各屆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仍然有完善或修改空間,法理上確立這點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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