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將就遊行條件上訴 警稱顧及重佔風險

發佈日期: 2015-01-25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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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將就遊行條件上訴  警稱顧及重佔風險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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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下月一日的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民陣不滿警方提出多項條件,明日會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民陣發起下月一日遊行、由維園出發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民陣指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提出多個限制條件,包括要求主辦單位至少安排一百名糾察;若有人非法霸佔道路,要協助警方呼籲有關人士停止、並提供聯絡人電話。

民陣召集人陳倩瑩認為不合理:「要協助警方呼籲有關人士停止其非法行為,換言之,我們是否成為執法機關?公安條例其實沒有要求我們提供糾察,只是要求提供遊行時間、地點、人數及主題等。創先河地加了很多政治判斷、以及要我們做『金手指』,要提供其他團體聯絡人資料。」

警方回應指,鑑於早前在港島及旺角等地非法霸佔道路等活動,部分示威者可能再次佔領已重開或其他路段,為維護公共安全及秩序,主辦單位須安排足夠的糾察,協助警方提醒參與者注意安全及聽從警方指示。在參與者可能進行非法霸佔道路時,協助警方呼籲停止非法行為,而向警方提供的是主辦單位的聯絡人,重申尊重公眾人士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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