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伺機清場 袁國強:警權不限於禁令

發佈日期: 2014-11-26 23:08
港澳
被指伺機清場  袁國強:警權不限於禁令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一連兩日的行動,警方的角色掀起法律爭議。

聆訊時如何執行是其中一個焦點,根據判辭,執達主任先解釋禁制令內容,然後警告佔領人士可能違反禁制令,最後警告他們不停止行動或會被捕。如果都無效,有需要時可要求警方協助。法庭又指,警方本身有權拘捕、或移走任何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的人。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警方沒有按程序辦事,質疑警方變相清場,律政司和警方則一一反駁這些說法。

這兩天執行臨時禁制令都是由原告人和律師揭開序幕,在亞皆老街,警方下午才介入。今早在彌敦道,執達主任及代理人行動開展五分鐘後,警方在執達主任要求下參與。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質疑警方不按程序,趁機清場:「執達主任開始的五分鐘至十分鐘曾在彌敦道的一邊,曾經解釋禁制令,但之後執達主任已離開現場,亦看不到他們存在,之後全部是警方當清場處理,這不是執行禁制令應有的做法。」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警方的權力根本不限於禁制令的內容:「一方面警方可根據法庭的授權,協助執達主任執行這個禁制令;另一方面若情況有需要,警方同時是可以行使香港法例以下所有的權力。全香港(範圍)警方都可以執行,亦都有責任去執行他們的職務。所以大家不要混淆,或被某些言論誤導,就是說警方一定或只可以根據禁制令的字眼或範圍辦事。法官說得很清楚,法庭的授權不影響警方的權力。」

警方亦強調事前已多次聲明,如果有人堵塞已重開的道路、或企圖堵塞其他道路,有權採取行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表示:「有人以砵蘭街並非禁制令範圍為藉口,以開脫非法集結的事實,號召更多人到旺角霸佔道路及抗拒警方執法,這是滿口歪理及不負責任。」

許鎮德強調,警方這兩天的角色是協助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但警方亦可根據《警隊條例》開通被堵塞的道路。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