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法改會建議對小業主有更大保障

發佈日期: 2014-10-20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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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改會建議對小業主有更大保障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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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法庭曾處理36宗逆權侵佔案件,其中19宗佔用人獲判勝訴。有測量師師認為,改例為農地業主提供更大保障。

在荔枝角經營近50年的士多,大廈法團數年前要求收回舖位,東主入稟申請逆權侵佔物業,去年獲判勝訴成為業主。東主的兒子楊偉業慶幸早年已提出申請,若法例修改,他們都沒信心會成功。楊偉業表示:「除非業主離開了,完全找不到、通知不了,沒有人能知會他,而你提出申請才會有成功機會,否則我想將來逆權侵佔的成功機會只會越來越少。」

現時在新界東北發展區亦有居民入稟,提出以逆權侵佔保護農地免被發展。有測量師指出,發展商有資源聘請保安員看守閒置地皮,法改會的建議對小業主有更大保障。

測量師謝建華表示:「這幾年我們發覺有些是『為霸而霸』,是為霸地將來取得業權,不是他沒屋住,不是沒田耕。新例要求第十年要通知業主是好事,至少我們的客人他真的沒怎麼理會,他都不知地在哪兒,可能是祖先傳下的,至少收到通知後知道去做反應。」

法改會的建議並不涉及政府官地,目前佔用官地六十年才可申請逆權侵佔的規定,法改會沒建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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