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誹謗案陳茂波夫婦敗訴 判賠償23萬

發佈日期: 2014-09-30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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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誹謗案陳茂波夫婦敗訴 判賠償23萬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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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夫婦被控誹謗案在高等法院被裁定敗訴,要向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他一對孖生子女,賠償23萬元。

高等法院法官就這宗誹謗案引導陪審團時表示,應考慮陳茂波夫婦是否惡意中傷原告,即是盧光漢及他一對孖生子女以及是否對原告產生實質損害。

陪審團經過約七小時商議,裁定兩人聯名發出的電郵及有關文件含惡意及誹謗成分,賠款23萬元。陳茂波說,感謝不少漢基的學生家長以及朋友,在過去這段時間的支持,「我們會與我們的律師仔細研究,這個判決內容後,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

原告人透過律師宣讀聲明,認為裁決彰顯公義。「我和家人十分高興正義得到伸張,陪審團的裁決帶出一個明確信息,就是成年人不能惡意誹謗無辜的孩子,而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

陳茂波夫婦被指在2011年12月初,多次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的家長及校長發出電郵,指校內有傳聞指一對孖生兄妹作弊,但由於兩人父親盧光漢是校董才能脫身,要求校方處理。盧光漢及一對子女其後入稟,指控陳茂波夫婦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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