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修訂機上使用手提電子器材措施

發佈日期: 2014-09-0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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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修訂機上使用手提電子器材措施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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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修訂在飛機上使用手提電子器材的措施,在情況許可下可以在飛行途中使用智能電話等器材。

民航處指,考慮到最新的科技發展,若核實飛機的設計容許使用手提電子器材,並已制定相關運作程序,香港註冊飛機的營運者可在安全的情況下,允許乘客在航機上全程使用,處於非傳送模式及飛行模式的手提電子器材,如智能電話、電子書閱讀器及平板電腦等。

根據新措施,除在特定情況下,例如飛機以低能見度模式運作或於機組人員發出指引時,乘客可於航機上全程使用。鑑於有研究指出,無線電訊號可能影響航機系統,因此語音通訊、短訊及數據漫遊等傳訊仍禁止使用。

民航處已批准國泰和港龍航空對機上乘客實施放寬措施。至於非香港註冊飛機的營運者要遵守其註冊地的相關規定。基於安全乘客須參照航空公司安全簡報及指引,例如在機組人員指示下,把器材關閉或切換至飛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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