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指,代社民連收取一筆五十萬元捐款,現時由律師保管用作法律訴訟,會向立法會申報相關資料。 梁國雄說:「我們一向打官司要錢,擔保都要拿錢出來、告別人和訴訟。有時要擔保,要放些錢在律師,打官司便要給錢律師。」他承認處理手法欠佳,「過戶會好點,不用那麼麻煩」,黨內以後就這些問題會更慎重處理,「最好的方法是將錢給社民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