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稱許仕仁租國金單位欠租由新地支付

發佈日期: 2014-07-23 18:58
港澳
證人稱許仕仁租國金單位欠租由新地支付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新地租務部前總經理朱松溪作供稱,許仕仁租用國金單位做私人辦公室期間曾欠租,最後由新地人事部支付。

控方傳召新地租務部前總經理朱松溪,他作供稱在03年中,郭炳江跟他說,許仕仁想在國金中心找辦公室,叫朱松溪找下屬物色合適單位,而郭炳江叫他毋須向下屬披露是許仕仁租用,選定國金一期十五樓的單位。

朱松溪稱,04年7月他寫了一張便條給郭炳聯,要求郭生同意付款,便條附帶了一張付款通知單,上面紀錄了許仕仁欠租二十二萬四千多元,上面手寫了一句「這筆錢由HR解決」。朱松溪表示,是郭炳江吩咐他處理許仕仁國金辦公室的事,亦吩咐過欠租都交予郭生。至於為何將欠款交予郭炳聯,他說忘記了,相信是郭炳江叫他這樣做。

至於積金局續租國金一期單位的事,朱松溪稱,03年沙士爆發,租務市場競爭很大,留住現有租戶很重要,而積金局是其中一個大租戶,最終雙方同意,以每呎21元續租,為期六年。他說這價錢屬市價,期間郭炳江完全沒有干預。

控方又傳召新地建築師胡茵芬,她負責禮頓山項目設計及室內工程。她說大約2001年,禮頓山還未獲批入伙紙,她見過許仕仁的妻子,許太指示將禮頓山第六座20A及20B兩個單位打通,中間建造一門戶。新地替許太向屋宇署申請改則,之後獲批。當時許仕仁仍任職積金局。建築師指許太是實際的人,用不著的廁所或廚櫃,要求新地不用安裝。

另外,控方傳召積金局副主席兼行政總監陳唐芷青作供,她同意在續租過程中,沒有人不當地影響續租決定。

控方星期四會傳召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作供,由於他的身體情況,未必可以每天到法庭,法庭會遷就他作供時間。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