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調查報告 海事處17人行為不當

發佈日期: 2014-04-24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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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調查報告 海事處17人行為不當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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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前年「南丫海難」的內部調查報告,指海事處十七名人員失職及行為不當,建議對其中十三名在職人員採取紀律行動。家屬不滿政府不公開整份報告,亦沒有公開涉及人員身份。

經過大約十個月調查,全份四百多頁的報告並沒有公開,政府只公布約三十頁的撮要,結論集中在十七名處理過出事船隻「南丫四號」的海事處人員。

報告說部分人直接處理船隻的事宜,有些是在建造期間,有些人就是處理「南丫四號」建成後的事,報告指這些人都有失職及行為不當。

調查小組建議對十三名在職人員的其中七人展開「正式紀律程序」,餘下六人就「警告」。其餘四人在海難發生時已經退休,小組說無法對他們採取行動。報告沒有公布該十七名海事處人員的姓名及職銜及具體失職行為,只透露在職人員中,有兩人是首長級。

運輸及房屋局徵詢過律政司意見,認為全面公開報告會嚴重妨礙正進行的刑事調查,例如影響涉事人員及證人日後的口供及陪審團對案情的印象等,所以只能以摘要形式公布報告。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說:我知道家屬是希望尋真相、討公道,如果有任何公開方式,會影響進行中整個撞船事故的刑事調查及日後可能進行的刑事程序造成不利影響,我覺得我作為局長,我體諒家屬為何緊張要討公道,我也覺得不應該做的。我是於心無愧,因為我給內部調查小組,一個很清楚的期望,要調查、要全面、要公平、要徹底,看到甚麼就要查,有刑事成份就轉介給警方。

據了解,可能涉及刑事罪行的屬於海事處在職人員,但不涉及首長級官員。另外,調查報告揭露海事處的管理出現一些問題。

在管理文化上,管理層人員普遍留待下屬在問題出現時才向上級報告,指他們沒有收到報告就當作沒有問題。而員工又只因循舊有做法,難免導致海事處執行監管本地船隻制度時,重重出錯。既有疏忽、亦有不足。

小組形容,海事處很多問題都是「根深蒂固」,但現在要指出海事處哪位官員要為日積月累的制度及缺失負責,並不可行,部門長遠需要改革。報告又揭示,小組在調查期間,發現海事處其他問題,包括執法和驗船時沒有符合法例要求,當局承諾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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