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置主席劉鑾雄涉賄案下午澳門宣判
發佈日期: 2014-03-14 12:51
港澳



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涉嫌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案件,下午在澳門初級法院宣判,劉鑾雄一直因病缺席聆訊。有澳門法律界人士表示,澳門刑罰有時效性,即使被判入獄,只要長時間不踏足澳門,刑罰會失效。
整宗案件要由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講起,歐文龍因貪污等罪被判入獄廿九年,而當局調懷疑華置主席劉鑾雄、以及南華班主羅傑承牽涉其中。控方指控兩人涉嫌賄賂歐文龍,以獲取華置旗下澳門樓盤「御海‧南灣」所在五幅地的批給。
被告之一羅傑承多次親自到澳門作供,他被澳門當局檢控之前曾說過不擔心成為階下囚,而劉鑾雄就派女友呂麗君,華置執行董事旁聽。劉鑾雄聲稱患糖尿病,身體不適不能出庭,控方律師曾向法官投訴,指香港傳媒經常報道劉鑾雄出外吃飯,質疑他逃避審訊。但由於港澳兩地司法制度不同,澳門法院無權傳召香港人應訊。
有澳門律師就指,即使有被告被定罪判監,只要長時間不踏足澳門,刑罰會失效。澳門執業大律師何金明說,澳門沒與任何國家或地區簽署刑事司法協作或引渡協議,即是說被澳門通緝的人士去全球任何地方,包括返內地、香港及法制一樣的葡萄牙,只要不踏足澳門,就不會被逮捕。羅傑承曾於1993年,因濫用信用罪被澳門法院判監兩年三個月,之後他一直沒有服刑。
至於涉及的樓盤「御海‧南灣」,澳門政府去年四月宣布,當年批給華置的土地合同無效,要將土地歸還,但目前還未有正式收地的行動。而已購買樓花的買家,澳門政府表示,如獲發展商退回樓價,澳門政府亦會退回相關印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