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強積金僱主供款抵遣散費商勞工界分歧
發佈日期: 2014-01-0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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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研究是否按行政長官梁振英的競選承諾,逐步降低以強積金僱主供款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比例,商界和勞工界立場分歧。 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沒有回應記者提問,勞顧會多位僱主代表和商界立法會議員星期五已約見特首梁振英,游說政府不要降低用強積金抵銷遣散費的比例。 支持降低比例,甚至取消對沖安排的勞聯指,他們協助過的個案中,有個貨櫃碼頭外判司機翁先生,十年來僱主為他供款的強積金累計十萬元,2011年僱主清盤,應支付十三萬遣散費。 但因為有法例規定,可以用強積金的僱主供款抵銷遣散費,僱主就用他強積金戶口的十萬元來抵銷,令他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歸零。 商界和勞工團體意見分歧。由01年至今,累計有超過二百億元僱主供的強積金,提取了出來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勞顧會勞方代表吳慧儀承認,當初是為了令資方更易接納強積金,才同意對沖的安排,但運作至今,違反強積金保障退休生活的原意應該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