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向十八區區議會各撥款1億元
發佈日期: 2013-02-06 18:37
港澳
政府計劃向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各區撥款一億元,進行社區重點項目。民政事務局表示,會給區議會自主權,決定工程項目,但政府會有足夠的監察,撥款亦要向立法會申請。 大約七十名區議員,出席民政事務總署的閉門簡介會,行政長官梁振英為實踐,「地區問題、地區解決」的施政理念,在施政報告提出,向十八區一次過撥款,每區一億元,讓區議會在這屆任期內,推展一至兩個社區重點項目,工程同非工程項目都可以,每項費用不可以少於三千萬元。 民政事務局表示,計劃是回應區議會,多年來要求權力下放及增加資源,但政府會監察,項目亦要經立法會撥款。 政府最初要求各區,要在三月底前提交建議,但楊立門表示並沒有限期,但希望盡快有建議,令工程可在這屆區議會任期內完成,又認為各區在最後決定前,應諮詢居民意見。 另外,有區議員認為,區議會過往未能真正反映民意,要求加強監管。代表之後把請願信,遞交給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