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欺詐罪不准保釋 即時還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發佈日期: 2020-12-0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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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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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兩名高層被控詐騙罪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不准保釋。另外兩人分別獲准以現金人事各20萬及10萬元保釋外出。

黎智英、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審理,三人被控一項詐騙罪。

至於黎智英涉嫌干犯的另外兩項《港區國安法》罪名,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煽動罪,警方指國安處仍在調查。

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和壹傳媒四名高層在八月十日被國安處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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