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制訂港區國安法 台灣指可能停部分或全部港澳關係條例

發佈日期: 2020-05-25 20:00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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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制訂《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台灣當局指,可能停止部分或全部「港澳關係條例」,強調並非「放棄香港」,而是讓北京知道通過法案的後果極其嚴重。

在台灣,蔡英文總統日前指,香港情勢一旦變化,台方可依據「港澳關係條例」第六十條,停止適用部分或全部條例。

中央社引述國安人士指,若香港淪為「一國一制」,「特區」地位不再存在,港人來台旅遊、居留,以及投資等規定將停止適用,改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例如「港資」將被視為「陸資」。

總統府指,蔡英文是要提醒北京,切勿強制通過法案。

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表示:「這個會嚴重破壞香港現在自治的狀況,也就是原來的『一國兩制』的狀況已經消失了。」

有學者相信,待大陸公布《國安法》細節後,才會決定具體應對方式,而香港過去作為兩岸交流橋樑,若情況有變,台方亦會擔心安全。

淡江大學兩岸研究中心研究員蕭督圜說:「(大陸)甚至在香港成立所謂國安的部門,它管的範圍也很寬,那當然就會對台灣,未來到大陸,到香港設立經貿的交流,甚至我們在那邊的辦事處,是不是有必須調整的空間,或者未來應該要相對,來做甚麼樣的因應。」

國民黨和民眾黨等,提出修訂「港澳條例」第十八條,完善對港澳民眾人道協助的相關法規。學者認為,為港人提供政治庇護的議題過去爭議大,大陸今次反而促使台灣朝野積極建立相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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