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台漢赴港搶劫後潛逃返台 台方籲港府提供相關證據

發佈日期: 2019-11-06 17:17
兩岸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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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一間表行上月遇劫,有報道指,一名台灣人涉嫌搶劫後,即日潛逃返台灣。台灣當局稱,對案件有司法管轄權,呼籲香港特區政府提供相關證據。

案件在上月六日發生。一名年約25至30歲男子持假槍打劫彌敦道五十號一間表行,劫走兩隻名表、約值一百萬港元。事隔一個月,有報道指,疑犯是台灣人,犯案當日上午入境香港,即晚返台,至今行蹤未明。

在台灣,法務部稱看見傳媒報道才知道這宗案件,檢警部門正在處理,強調台灣有司法管轄權。法務部長蔡清祥受訪時,暗批港府處理陳同佳案時,放棄關於殺人案的司法管轄。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看到以後我們積極去了解。依照我們的港澳關係條例43條,如果我是台灣人,在香港犯案,我們是有管轄權,所以我們以積極的態度,跟香港是完全不一樣,我們要追訴犯罪的行為,來實現公平正義。」

法務部呼籲港方提供案件在香港的證據,以免犯罪之人「再度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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